本报告由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<条例>)等相关规定,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。
全文包括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。
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公众可在宣州区政府门户网站(www.thebolducs.com)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请与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(电话:0563-3017511;邮编:242000)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19年,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按照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紧紧围绕省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、区政府中心工作,按照“公开是常态,不公开是例外”的原则,在加大“五公开”制度建设力度,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,积极扩大政务公开受众面,不断提高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水平等方面开展工作,着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、实效性、针对性,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1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规范工作。及时、全面、准确地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;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存在的发布不规范等问题,书面或电话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,并督促整改。截至12月31日,区本级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,发布规范性文件0个,其他文件4个,政策解读20个,决策公开0条、执行和结果公开8条、管理和服务公开54 条、重点领域公开条51条、新闻发布0条、回应关切4条
2、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一是明确工作任务。围绕新修订的《条例》这一条主线,对照省政务公开目录指引,制定本单位的公开目录,确定责任科室,形成层层抓落实,人人抓落实,事事抓落实的良好局面。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,量化指标,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。二是完善工作机制。将“五公开”嵌入公文办理、会议办理程序,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;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、依申请公开制度、保密制度、年度报告制度、社会评议制度、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。三是扩大公开载体。将区政府、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制《宣州区人民政府公报》4期,在区行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心、各办事大厅、部分街道社区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提供赠阅。四是定期维护。定期对“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”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维护。同时,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维护。
(二)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1、进一步规范申请渠道:①通过互联网在线提出申请,增加了温馨提示。申请人可以在宣州区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通过网上发送即可。②通过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;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。③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,当场提出申请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,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,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2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。对申请受理登记、审查告知、办理答复、交办督办、咨询审核、资料归档等环节做出更加细致的要求。
3、进一步推广依申请政府信息标准化答复文书。在局务会上传达11月份全区政务公开培训会议精神,全面详细讲解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,极大地提高了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、法制化水平。
4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。2019年,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;行政诉讼0件,复议0件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况
一是严格落实“三审”制度,确保信息发布准确、安全、高效,严格执行“分级审核、先审后发”程序。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,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、公开、存档等制度,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调整。
(四)平台建设情况
一是优化信息公开载体。按照《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(2019年版)》的要求,升级区、区直部门、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,并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了向宣城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建设。二是设计个性化专题。制作2019年宣州区政务公开要点专题页面,整合“三大攻坚战”、“深化放管服”、“重点民生领域”等信息发布资源,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实效;开展个性化试点政务工作,从我要上学、我要医疗、网上中介超市等三个方面开展个性化政务公开;对照国家、省市发布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,选取救灾、安全生产、生态环境、义务教育四大领域、24个子栏目,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和要素,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、名称规范、指向明确。三是做好“智慧公开”试点建设。从互联网+政务、事务、公开入手,打造具有“宣州特色”的“智慧公开”。利用已覆盖至全区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政务外网,落实“政策进社区”,基于街道、社区的电子触摸屏、自助服务区、依申请公开查询点等终端提供政策文件、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服务。融合“互联网+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”,提供线下帮办认证和线上自助服务,分批推出社区“一次办结”清单和“一门式办理”、“一站式服务”社区综合窗口,真正做到群众办事不出社区。
(五)监督保障。
一是贯彻落实新条例宣传工作。区数据资源局局长多次带领干部在局务会议上学习新修订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。二是强化保障。建立“月、季、年”更新机制,对区政务公开测评反馈结果及时整改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新 | 本年新 | 对外公开总数量 | |
规章 | 0 | 0 | 0 | |
规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处理决定数量 | |
行政许可 | 0 | 0 | 0 | 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处理决定数量 | |
行政处罚 | 0 | 0 | 0 | |
行政强制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|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 0 | 0 | ||
第二十条第(九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采购项目数量 | 采购总金额 | ||
政府集中采购 | 0 | 0 | |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 申请人情况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组织 | 总计 | |||||||
商业企业 | 科研机构 | 社会公益组织 | 法律服务机构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 (一)予以公开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三)不予公开 | 1.属于国家秘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四)无法提供 | 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五)不予处理 | 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重复申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六)其他处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七)总计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 行政诉讼 | |||||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 复议后起诉 | 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||||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存在问题主要是: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还不到位。工作任务量大,缺乏专职人员;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需要加强;三是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。
2020年,我局将严格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强化措施,以公开促落实、促规范、促服务,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。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载体。将政策性文件通过新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公开,便于公众知晓。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。按照新修订的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整合,更好体现公开效果和服务功能。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。按照“谁起草、谁解读”的原则,协调、指导有关部门进行政策解读,在新闻媒体、“两微一端”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,保障群众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