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州区经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
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,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本方式,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、摸清政府信息底数、从政府信息的角度记录并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基础,对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,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《宣州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》,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。
   一、报告内容
  本报告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》、《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》和宣州区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要求编制而成。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1231日。全文包括:概述,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,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,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、人员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。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宣州区经信局办公室联系(地址:鳌峰东路178号,电话:0563-2830367邮编:242000)。
  (一)总体情况。
  2019年,区经信局坚持深入贯彻落实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的有关要求,紧紧围绕区委、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,不断提高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,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,规范权力运行,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。我局以公开、便民、标准、规范、高效为基本要求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属主动公开的,均按照主动公开的目录和时间要求公开;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;深化公开内容,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标准化、规范化方向发展。
  (二)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   1.公开内容更加完善。2019年我局按照区委、区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填报标准。2019年我局总共公开信息153条。其中机构领导、机构设置8条;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改立废10条;规划计划、决策部署落实16条;财务预决算、 “三公”经费情况、专项资金、部门项目信息7条,其他信息112条。
   2.公开时间更加及时。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,确定公开时间,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,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,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紧急性工作立即公开,及时上传部门最新工作动态。
  3.公开服务更加优质。随着经济的发展,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,对我们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务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今年以来,我局在公开信息门类上,做到重要经济信息、重点工作信息、重要人事、财务信息、重大事项及时、全面公开,确保社会公众和广大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重新更新了领导机构信息,及时更新发布重要文件,定期发布工业经济运行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。
  4.公开重点更加突出。坚持把群众最关心、企业最关心、企业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,提高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时效,促进投资软环境改善;围绕工业经济发展,从信息公开服务企业等方面入手,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。 
 (三)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。
  2019年区经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 (四)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。
  2019年区经信局未收到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申请

    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新
制作数量

本年新
公开数量

对外公开总数量

规章

0

0

0

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0

0
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0

0

行政审批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九)项

信息内容

采购项目数量

采购总金额

政府集中采购

1

0万元

 

    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 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 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 

 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
 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扔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,主要表现在:政务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;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;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。
  今后我们将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制服的落实,拓展公开范围,丰富公开内容,提升公开时效性,特别是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务公开工作。力争在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;在创新工作思路、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。更好的服务于党政和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,使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,开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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