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财政局牢固树立“为民办实事、为企优环境”意识,继续落实好34条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具体措施,进一步优化升级“徽采云”平台功能,加强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,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。
一是深化“徽采云”平台应用,在强化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大数据分析的同时,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切实压缩审批环节,不断优化政府采购业务流程,持续提升全区政府采购业务监管和服务水平。
二是强化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生命周期管理,促进政府采购活动高质高效。通过、开展专题业务培训、下发工作提示单、采购人签署承诺书、监督检查等方式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,倒逼采购人建立健全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,提高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的能力。
三是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,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。加大“三首”产品采购力度,着力提升“三首”产品采购占比。强化宣传引导,稳步推进电子保函、“政采贷”等助企惠企政策业务开展。首笔82万元的预付款电子保函开出,实现了电子保函零的突破。有效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,助力了中小企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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