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宣州区坚持以“信用”为抓手,不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,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,助推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。
一是强化信用处理。不断加强交易全流程监管,对弄虚作假、履约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及时调查,明确责任后予以信用处理,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上曝光,形成警示效应。2024年以来宣州区共对23家企业作出信用处理。
二是活用信用修复。为激发失信主体的守信意愿,使其正常参与投标活动,对积极整改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的企业,达到一定时限,申请通过后可立即进行信用修复。2024年以来宣州区共对3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。
三是落实容错机制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确保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落到实处,对于两年内首次轻微不良行为的企业,主动予以不记分处理,督促及时整改。2024年以来宣州区共对7家企业首次轻微不良行为予以不记分处理。
四是启用信用承诺。发包人在合同中承诺向中标人提供保函、保险、担保等形式的支付担保,开工后提供签约合同价8%的工程款作为支付担保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承诺真实有效,约谈时项目负责人签署《履约承诺书》,承诺到岗履约,确保工程按期按质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