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优化药品目录,保障群众在基层连续性医疗服务。优化遴选医共体药品目录,从原先2259个药品品规精简为1260个品规,同时实行动态调整,并更新相关制度流程等,推动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用药更好衔接,实现慢病用药在县乡村同范围、同目录、同品种,保障基层用药需求。二是统一审核采购,突出牵头医院龙头作用发挥。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,各牵头医院在采购账户下为其分院(医共体成员单位)建立子账户,各医共体作为一个采购单位,由医共体牵头医院中心药房汇总审核、提交药品采购计划,实行统一采购。三是强化支付管理,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。加强基层配送和药款,牵头医院负责制定中心药房药品货款统一支付管理办法,每季度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药款情况进行监管不少于1次,及时协调解决配送和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四是规范药品使用,加强基层合理用药指导管理。医共体药事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成员单位进行处方医嘱点评、药事督查、业务培训等。截至目前,中心药房已对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19家分院(乡镇卫生院)及所属村卫生室进行现场督查,并开展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等业务培训。通过以上措施,有效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急救药品、价廉量小药品偶有供应不及时等问题,促进医共体医药同质化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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