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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(丁春生)

发布时间:2023-12-20 09:21 来源: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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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“狸桥镇丁春生户压占林地堆放建筑材料”问题已完成整改,并通过市级验收。根据《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》《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:

一、整改问题

宣州区狸桥镇慈溪村丁春生户在慈溪村山场未经审批,压占林地堆放建筑材料。

二、整改实施主体

市林业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宣州区委、宣州区人民政府。

三、重点措施

1.立即停止违法行为;

2.清除违规堆放的建筑材料;

3.恢复林业生产条件,整地后完成造林复绿。

四、目标任务

堆放物清除;完成造林复绿。

五、完成时限

2023年底。

六、整改完成情况

1.2023年3月13日,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作出行政处罚(宣区自然资规执罚(2023)第3号),责令 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,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,共罚款15470元;

2.督促检查,当事人已缴纳全部罚款,并按照规定恢复造林,经现场验收,符合造林技术标准。

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,共5个工作日)向宣城市林业局反映。

 

监督电话:0563--3022718

电子邮箱:xcslyj206@126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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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档日期:2021-07-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