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“宣城市自然保护地内原住居民较多,位于核心区域的原住居民房屋扩建、生产生活与自然保护地保护政策相冲突,群众意见较大,但宣城市在原住居民搬迁、山林流转等方面关注不多、研究不深,破解难题的意识不强,未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,多寄希望于上级部门出台政策来解决问题”问题已完成整改,并通过市级验收。根据《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》《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整改问题
宣城市自然保护地内原住居民较多,位于核心区域的原住居民房屋扩建、生产生活与自然保护地保护政策相冲突,群众意见较大,但宣城市在原住居民搬迁、山林流转等方面关注不多、研究不深,破解难题的意识不强,未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,多寄希望于上级部门出台政策来解决问题。
二、整改实施主体
宣城市林业局、财政局,宣州区委、宣州区人民政府。
三、重点措施
1.2022年8月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区全面摸排工作;加强日常管理,立即停止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原住民新建、扩建房屋。
2.2022年底前分类制定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原住民搬迁、土地流转等工作计划,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。
3.2023年底开始实施生态补偿工作。
四、目标任务
出台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原住居民搬迁、土地流转工作计划;实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。
五、完成时限
2023年12月底。
六、整改完成情况
1.2022年8月底前完成了对扬子鳄保护区宣州区范围内的摸底调查工作;摸清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以及集体林地承包情况;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护,落实社区联防联控共管工作机制,立即停止核心保护区原住民新建、扩建房屋;2.在 2022 年底印发《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原住居民搬迁、土地流转和生态补偿工作方案》; 3.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,向林权权利人征询划入公益林意见,已完成水面补偿485亩,补偿金额 137 万元。
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0日,共10个工作日)向宣城市林业局反映。
监督电话:0563--3022953
电子邮箱:wenqin0109@163.com
2023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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