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政策制定背景和过程
我区现行的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为2018年制定实施,至今已逾3年时间,其中很多政策条款已经不符合目前产业发展定位和工作实际,亟待修订完善。当前,全区正在深入开展“六大攻坚、三年攀高”行动,并且明确了“3+5”产业集群体系,为保证我区促进产业发展政策的连续性、实效性和针对性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区政府办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在2018版的基础上,接续草拟了《宣州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(2021年版)》。
二、政策制定的基本原则
一是坚持量力而行。奖扶资金由受益财政安排,实行规模控制,并且扶持对象所获奖扶资金与其当年对地方可支配财力贡献挂钩,对当年奖励资金超过其对地方可支配财力贡献的企业,可以延续2年兑现奖励,2年后该企业对地方可支配财力贡献仍不能达到奖励金额的,不再予以兑现。避免出现奖扶资金高于企业对地方税收贡献的情况。
二是注重扶优扶强。主要体现政策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,重点将有限资金用于扶持创新能力强、质量效益好、市场潜力大、税收贡献高的企业。
三是突出区级奖补。对于上级明文规定的奖补政策,遵照上级政策相关标准执行,本次制定的政策主要是通过区级资金进行奖补,奖补资金约9400万元,其中区本级财政约需承担2500万元。
三、政策的主要内容
该政策为“1+4+1”体系,其中两个“1”分别代表优化投资环境和促进自主创新,“4”代表新型工业、现代农业、服务业、文化旅游业,共6个方面51条,具体为:
1.优化投资环境政策(8条)。原则上安排扶持资金不高于5000万元,其中区财政1500万元。重点用于扶持工业企业年度税收地方贡献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奖补、上市及融资奖励、参展奖补、吸纳人员就业奖励等方面。
2.促进新型工业发展政策(9条)。原则上安排扶持资金不高于3000万元,其中区财政500万元。重点用于扶持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、企业技改、发展数字经济、发展新兴产业,企业向高精尖发展、规模发展,提升综合实力等方面。如遇重大项目实行“一事一议”,下同。
3.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(8条)。原则上安排扶持资金不高于400万元,其中区财政200万元。重点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设备投资、打造特色农业农村品牌、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、发展特色烟叶、林业等方面。
4.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(8条)。原则上安排扶持资金不高于200万元,其中区财政100万元。重点用于帮助企业应对国际市场风险、扶持重点外贸企业、鼓励涉农电商企业做大做强、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、鼓励养老产业发展等方面。
5.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政策(8条)。原则上安排扶持资金不高于300万元,其中区财政100万。重点用于支持旅游品牌创建、宣传营销补助、鼓励文化遗产传承、提升文化企业综合实力、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建设、发展动漫产业等方面。
6.促进自主创新发展政策(10条)。原则上安排扶持资金不高于500万元,其中区财政100万。重点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、创新平台建设、研发投入、科技成果转化、参加创新设计大赛、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,鼓励企业发明创造、品牌建设、诚信建设、参与制定标准等方面。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
政务微信
政务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