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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业人员创业贷款事宜

发布时间:2020-01-02 15:26 来源:宣州区发布 浏览:7620 次


来信人:麒** 来信时间:2016-12-20 10:47:33




领导你们好:我是一名下岗工人,有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。想自己创业,听说可以申请免息贷款吗?怎么申请?我想咨询一下,谢谢!





回复单位:市人社局 回复时间:2016-12-21 11:02:13




网友你好:感谢您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关注,根据有关文件规定,人社部门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自主创 业人员可提供相关的贷款政策扶持:从事微利项目(建筑业,娱乐业,广告业,桑拿,按摩,网吧,氧吧以及其它国家明确产能过剩 限制贷款以外的行业)的创业者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或《就业创业证》并提供符合条件 的反担保人,无不良征信记录且5年之内无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(扶贫贷款、助学贷款、 首套住房贷款和车贷除外),经申请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创业担 保贷款,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,贷款期限和可享受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。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办理手续可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。 各县市区咨询电话:市  直:宣城市公共就业(人才)服务中心(电话:3023631)宣州区:宣州区公共就业(人才)服务中心(电话:3022047)郎溪县:郎溪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(电话:7015643)宁国市:宁国市就业管理局(电话:4017360)泾  县:泾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(电话:5022621)旌德县:旌德县公共就业(人才)服务中心(电话:8603972)绩溪县:绩溪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(电话:8166972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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