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民:冯***
网友您好:
个人申请。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,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提出书面申请。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,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、完整的承诺书,残疾人还应提供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》,重特大疾病患者需要提供县级(含县级)以上医院病历诊断书、大病结算单、新农合结算单等(出院小结及报销后的发票)。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。本人申请有困难的,可以委托村(居)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。 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审核、审批。通过入户调查、邻里访问、信函索证、视情况开展民主评议、信息核查等方式,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、财产状况以及赡养、抚养、扶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。对拟审核审批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在乡镇、村(社区)公示栏进行公示,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的,由乡镇(街道)民政所提出审核意见,提交乡镇(街道)联审联批小组审批。并将审批结果按要求在乡镇(街道)政府信息公开网站、申请人所在村(社区)进行长期末端公示。
感谢您对宣州区的关心和支持!
政务
微信
政务
微博